根据《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科研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原则,开展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工作。
一、 岗位性质
科研助理岗位是指学校各单位根据承担科研任务和学校科研长远发展需要聘用的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是学校依据科研项目任务需要的原则而设置以完成一定工作或项目任务为目的的阶段性岗位。
二、 用工方式
项目用工,签订项目制用工合同。
三、 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定向生、委培生除外)
四、招聘条件
1、首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3、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素质及团队合作精神,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的利益。
4、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承担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应资质证明。
5、校内在职人员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儿媳和女婿等)不得应聘科研助理岗位。
五、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我校人才招聘系统(http://jobs.cuc.edu.cn/)按要求填写简历并报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25日。
2、用人部门、项目负责人组织初审、面试,确定拟录用人选。预计7月5日前完成。
3、报人事处审批,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工作协议。预计7月15日前完成。
六、待遇
按照《中国传媒大学科研助理聘用管理办法(修订)》(中传科研字〔2020〕115号)相关规定执行。具体面议。
七、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资料,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请留意招聘系统及项目联系人通知。
中国传媒大学人事处科学研究处
2021年6月11日